问诊结算规则
医生劳务费计算规则:
结算周期:
税收相关:
平台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按「劳务报酬所得」每月为您预扣缴个人所得税;您在平台所获得的收益将计入您的全年个人综合所得。
扣费规则:
付款主体:
1.您向患者提供问诊服务产生的订单,将按照以下规则确定向您结算服务费用的具体互联网医院主体(即对外的服务提供主体) :
1.1 患者通过“快速问医生”(在小荷医生App内也称“快速问诊”)通道向您问诊产生的订单,服务费结算分为以下情况执行:
a. 若您在「北京新中关宜和门诊部互联网医院」办理多点执业,则该多点执业生效期间产生的订单由「北京新中关宜和门诊部有限公司」向您结算服务费;
b. 若您在「海南小荷健康互联网医院」办理多点执业,则该多点执业生效期间产生的订单由「海南小荷健康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向您结算服务费;
c. 若您未在以上任一互联网医院办理多点执业或多点执业均失效的,则期间产生的订单由「海南小荷健康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向您结算服务费;
d. 您的多点执业状态判断,以您接诊时的状态为准。
1.2 患者通过“专家问诊”(在小荷医生App内也称“专科问诊”)通道向您问诊产生的订单,服务费结算分为以下情况执行:
a. 若您在「北京新中关宜和门诊部互联网医院」办理多点执业,则该多点执业生效期间产生的订单由「北京新中关宜和门诊部有限公司」向您结算服务费;
b. 若您在「海南小荷健康互联网医院」办理多点执业,则该多点执业生效期间产生的订单由「海南小荷健康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向您结算服务费;
c. 若您未在以上任一互联网医院办理多点执业或多点执业均失效的,则期间产生的订单由「海南小荷健康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向您结算服务费;
d. 您的多点执业状态判断,以患者订单创建时的状态为准;
e. 团队问诊订单结算主体与领衔医生以个人接诊时对应的结算主体一致。
2.您参加平台活动获得的除问诊订单收入之外的其他奖励或补贴,将按照具体活动确定向您结算服务费用的具体互联网医院主体;
您参加平台活动获得的除问诊订单收入之外的其他奖励或补贴,将按照具体活动确定向您结算服务费用的具体互联网医院主体;
注:本问诊结算规则中,问诊服务包含咨询与诊疗服务。